复工复产工作总结

时间:2025-07-20 16:02:15
复工复产工作总结

复工复产工作总结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锻炼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复工复产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复工复产工作总结1

春节后的复工复产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为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降低安全风险,增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园区企业安全水平,推动园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遂安办字〔20xx〕2号)和2月18日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视频会精神,现将工业园区20xx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会议精神,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等安全生产监管原则,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园区提供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做好20xx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园区监管企业不发生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排,提前研判风险。园区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开工前情况调查摸底。一是提前确定企业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复产复工准备工作情况并建立台账。二是要确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到岗到位情况。三是复产复工的企业要制定岗前全员培训计划。四是对于以往检査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进行复查摸清是否已整改到位。五是企业在复产复工前,是否对安全风险重点区域、重点设备、重要环节、重点岗位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

(二)细化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制定一个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企业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方案严禁照抄照搬且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二是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或者承诺书,明确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确保安全责任落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三是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辅导。四是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培训活动。企业要对新招录员工、转岗员工等重点人群及时开展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对节后返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五是落实一次全面安全条件确认。复工复产前企业要对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现场隐患,并全部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风险防控。一是危险化学品领域。所有停产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制定复工方案,向县应急部门和园区管委会提交申请,县应急部门和园区管委会会同专家联合进行现场核查,经县责任领导签字审核同意后方可复产。要检查掌握新任命主要负责人、新招入安全管理员和关键岗位作业人员专业及学历等达标情况。对无开工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领导不在岗带班、特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以及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的,坚决不予同意复产。二是工贸领域。新招录人员必须完成规定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后才能安排上岗;要加大现场安全巡查频次,以往事故多发的建材厂等小微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涉牒气作业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先排查安全风险,涉及危险作业和关键设备设施的检修或复产启动,必须经企业分管负责人现场进行安全确认。三是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基坑支护、脚手架、临边和洞口防护、临时用电、塔吊等起重机械、施工设备等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尤其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风险排查、新进员工的安全培训、分包队伍的管理。

(四)精心组织、落实分类指导。一是细化举措安排。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要组织召开一次复工复产动员部署会,明确监管企业复工复产手续流程,该验收的必须验收、该备案的及时备案、该报告的'主动报告,安全负责人要学习掌握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和业务知识,制定行业企业复工复产要求和方案。二是广泛宣传动员。企业要通过厂区显示屏、宣传栏和班前会,广泛向员工宣传复产复工安全须知和提示。三是加强统筹推进。各企业要统筹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治理“百日行动”等工作。要将复工复产“五个摸排”“五个一次”措施与企业主体责任“五个ー”活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十个一次”结合起来;要将重点领堿安全措施落实与集中治理“百日行动”整治任务结合起来。

(五)精准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园区安监站将按照“每天调度、重点服务、每周上报”加大对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对不落实复产复工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产复工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园区安监站将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安全监管,定期通报企业复工复产进展情况及复工复产工作动态。市安委会将在3月初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轮督査,并将复产复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各企业在2月25日前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报送园区安监站。

复工复产工作总结2

1.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加大信贷支持

为加大对辖内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我行一直在拓展和开发低成本的融资渠道,我行通过与离岸金融中心及海外分行合作,进一步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稳健经营。例如我行为客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办理出口TT押汇业务,金额28万美元,通过相关业务的办理,为客户“xxx有限公司”降低了进口信用证付汇所需融资成本,为促进辖内企业外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信贷支持。

2.通过线上化服务畅通支付结算渠道

我行现大力推动“电子单证”业务以及“网银自助结售汇”业务,鼓励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简化办理流程、加快办理速度。我行目前已为40余家企业开通“电子单证”业务权限,近期我行客户“xxxx有限公司”通过我行“电子单证”服务成功办理了货物贸易预付款业务,为辖内外贸企业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畅通了支付结算渠道。

3.通过外汇绿色通道支持疫情防控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行积极通过外汇“绿色通道”办理多笔进口付汇业务,积极支持疫情防控,高效便捷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我行在疫情期间,通过外汇“绿色通道”为xxxxx有限公司、xxx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等办理7笔进口防疫物资业务,金额合计45万美元,疫情防控期间“绿色通道”下进口防疫物资业务的'顺利办理,大幅提升了外贸企业进口付汇效率,保证了防疫物资的及时运送,得到了外汇局及企业的高度评价。……此处隐藏18397个字……入优先支持类行业管理。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和增加产能。

2.调整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准入核准程序。对于达不到准入底线标准,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监管要求,近一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无需履行例外核准程序,可直接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

3.部分企业享受先进制造业优惠政策。对于满足条件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中,防护用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企业,可及时报备总行纳入先进制造业名单管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综合授信

1.统筹安排,优先保障综合授信额度占用。对于综合授信无法覆盖的疫情防控授信需求,可采用信用额度和综合授信额度追加合并申报的方式申报审批,提高授信审批效率,提高疫情防控响应速度。

2.对按《中国建设银行大中型对公客户综合授信与信用审批操作规程(20xx年版)》(建总发〔20xx〕410号)要求需采用会议方式评审的综合授信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可比照信用审批业务自行决定采用会议还是会签方式,对决定采用会签方式评审的,牵头评审员及参会评审员数量与职等要求应不低于会议方式。

3.对抗击疫情相关客户临时性优化集团授信管理模式,同时符合政策条件的新客户可先进行信用额度申报审批支用。

(三)建立绿色通道

1.对于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企业的授信需求,执行信贷快速审批流程,执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的两优先原则,确保疫情防控授信需求的审批时效。

2.对按《中国建设银行大中型对公客户综合授信与信用审批操作规程(20xx年版)》(建总发〔20xx〕410号)要求需采用会议审批方式的信用审批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采用会议还是会签方式,对决定采用会签方式审批的,审批牵头人及参会审批人数量与职等要求应不低于会议方式。

3.对于分行审批权限内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授信审批业务,优先安排审批资源,第一时间处理,全力保障审批效率。

4.建立债券承销“绿色通道”申报机制。各行要主动了解疫情防控企业债务融资需求,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相关医疗器械、防治药品的医药或器械生产企业,从项目核准、推荐、注册、发行实行“绿色通道”,高效帮助企业筹集生产资金;对参与防疫医院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机电安装企业进行摸底,协助企业尽快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四)价格优惠政策及差别化考核

对名单内企业,各行可根据需要自主定价,向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利率应不高于最近一期一年期LPR减100BPS,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相关贷款给予内转价格优惠,内转价格按照一年期LPR减250个基点执行。对于地方性名单内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生产所需的贷款新增,各行计划内无法满足的部分,省分行予以足额保障。对纳入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新发放贷款,在EVA计量和考核时经济资本占用系数按零计算。对于受疫情影响企业资产质量劣化的,在不良贷款、逾期贷款、新暴露不良贷款、拨备计提等考核时予以剔除;在现有拨备考核政策的基础上,对于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投放增提的拨备由总行统一承担。各行在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成本、利润问题作为无法实现信贷投放的理由,影响重点企业及企业复工复产合理融资。对于各行疫情期间因投放产生的成本、利润问题,省分行将统一协调兜底。

(五)普惠金融业务

大力推广云义贷、以及以信用快贷、云税贷、云电贷、抵押快贷等优势产品,发挥全线上产品纯信用、利率低、自动审批等优势,加大对小微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做到增量扩面,降价提质。主动传导我行各项利率优惠政策,对普惠型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利率在现行基础上下降0.5个百分点。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利率在上述优惠基础上进一步下降0.4个百分点。

(六)再融资业务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若确需办理再融资、期限调整、变更借款人、担保类表外业务变更等再融资类业务,可不执行《关于授信审批条线加强稳健合规经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建信审〔20xx〕79号)的风险化解程序,直接报有权行进行审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重点企业营销拓展

省分行已将人民银行全国性以及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下发各行。人民银行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省分行会及时将最新名单传达至各行。各行应详细梳理,如在我行已有授信的客户,应抓紧投放;如在我行尚无授信,应迅速开展授信工作,应贷尽贷,应贷快贷,尽早实现投放。

(二)加强贷款合规性管理

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对重点企业自主决策发放贷款;合理授信,授信额度不能超出重点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运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信贷资金不得用于重点企业的一般性资金需求,也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贷款续做以套取再贷款资金,同时监控重点企业不得将此信贷资金挪作他用,更不得转贷,资金封闭使用。如发现金融机构有上述违规行为的,人民银行将提前收回专项再贷款,并取消金融机构借用专项再贷款的资格。如发现重点企业有上述违规行为的,相关分支机构应提前收回贷款,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分行。

执行过程中,各行应树立大局意识,讲责任、讲担当、讲情怀,做到尽职免责的同时,全力支持重点企业融资需求。省分行也将积极向总行争取免责政策支持,合理降低免责标准,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保护各基层行工作积极性。

(三)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有关企业可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帮助其度过难关。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重点关注米面油、肉蛋奶等三农企业的复工复产情况,要针对三农企业给予特别支持保障。同时也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情况,采取多渠道多元化融资方式,做好金融服务保障。

(四)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

要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在保持贷款增速基础上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要不断提高制造业信贷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加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政策落实

各行应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责任,加强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结合当地实际,推动实施针对性举措。对工作不力、方式不当、企业反映强烈、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二级行,省分行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做好台账报送工作

根据总行要求,建立名单内重点企业贷款台账制度,请各行指定专人进行业务对接、台账报送等相关工作,并对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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