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5篇
总结是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发扬成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根据《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宁安监[20xx]5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区非煤矿山在青奥会期间生产安全稳定,我们及时制定了江宁区《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非煤矿山企业共计7家,其中露天采石企业1家(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地下矿山3家(南京云台山硫铁矿有限公司、江苏省金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项目)),尾矿库3座(苏丹矿业有限公司官山坳尾矿库、云台山硫铁矿有限公司尾矿库、江苏金源黄金有限公司尾矿库)。截止目前共检查了非煤矿山企业38家次,其中地下矿山18家次,尾矿库14家次,露天矿山6家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38份,发现隐患15处,现场整改10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5份,截止目前,企业完成了限期整改。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要求企业停止使用相关设备。
二、主要开展工作
1、按照市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宁安监字[20xx]43号),在通知中明确了江宁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目标、整治重点以及方法步骤,并制定了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计划。4月底前各非煤矿山企业完
成了专项整治自查工作,5月份街道安监站对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均按照要求在5月5日前上报了企业安全生产报告书。
2、专项整治期间我局三次聘请矿山方面专家对南京云台山硫铁矿有限公司、江苏省金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项目)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通过专家检查,三家企业不同程度的发现了隐患,针对专家指出的问题,我们专门下发了整改通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整改。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的同时,认真督促企业完成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淘汰设备的整改工作,截止目前,除南京云台山硫铁矿有限公司副井提升系统还在整改中。(我局9月4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企业停止使用,待整改完毕后报我局复查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江苏省金源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建项目)均不涉及淘汰设备目录的设备。
3、根据省、市安监部门汛期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我们下发了《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是尾矿库企业落实防汛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防汛安全检查、落实防汛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同时我们还转发了《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要求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发现的.隐患做到“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严防矿山十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青奥期间,我局严格落实市局关于青奥期间驻点督导要求,抽调专人入住南京云台山硫铁矿有限公司和江苏金地矿业有限
公司,驻点人员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每天十问,参与企业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按照区领导的要求,我局开展了为期20天的夜查工作,主要是查企业是否落实市区关于青奥期间企业停产执行情况,停产期间企业应缴值守工作落实是否到位等,通过多种手段,确保我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稳定。
4、为进一步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操作水平,我们组织辖区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了特种作业人员按章操作的意识。参加培训人员共59人,均取得了安全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5、根据《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江宁安监字[20xx]84号)文件的要求,我们于7月30日在局会议室召开了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局领导对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强调了在青奥会期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江宁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联合检查的通知》(江宁安委办字[20xx]58号),成立了安监、国土、相关专家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对全区7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江苏省金源黄金有限公司和南京中联水泥石灰石矿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下达了现场处置决定书,要求企业停止一切生产活
动。目前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已整改完毕,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恢复正常生产。
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
四、存在问题
经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区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有些企业生产中不能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在实施中深孔爆破后,现场变化较大,有间歇性形成高架头现象;另外,还有些企业落实规章制度不坚决,对职工不规范佩戴安全帽、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的违章行为,不能严格按规章处理。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我们将按照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要求,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强化事先防范、积极推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和持续改进,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度。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按照州旅发委《关于印发〈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结合本地旅游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与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现将6—7月月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为提高对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做好统筹 ……此处隐藏17314个字……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按照省、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我局在分类排查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局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重点,开展了整治检查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了白酒、调味品、肉制品、含油脂类食品、糕点、食用油、桶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使用等行业以及“十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等部门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检查。截止目前,我局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集中销毁工业硫磺熏制的竹笋2.5万斤,监督销毁企业召回的竹笋罐头933.15件(24×225g/瓶)。
2、加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检查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查、回访、
监督检查,强制检验,是专项整治检查的基本方式和监管措施。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加大了对获证企业的整治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了生产企业的整治检查,对生产企业原材料质量控制(包括进货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关键工序质量控制,不合格品控制,产品检验控制,销售记录、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等提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具体要求,并对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等工作实施了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规范了获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全县88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全部获得了食品生产市场准入资格。
3、专项检查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自7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以来,我局已分别组织或配合市质监局对瓶(桶)装饮用水、酱油、食醋、白酒、糕点、大米、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截止目前,已抽查产品90个批次,检验样品90个,合格86个,食品质量综合抽查合格率95.6%。专项抽查中,依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4户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后处理,做到了抽查一类产品,整治一个行业,增强了监督抽查的有效性。
4、联合检查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承担了县联合检查第一组牵头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隆府办发〔20xx〕176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农业、商务等部门,分别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到龙市镇、迎祥镇、桂花井乡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指导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中听取了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整治资料,并深入企业检查,与部分企业座谈,了解专项整治和贯彻落实《特别规定》的情况,并针对整治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向各乡镇提出了建议,对企业和商家如何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进行了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责令整改,共发出各类整改通知6份,对一起无证生产食品的企业实施了处罚。
四、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一)大力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
小作坊监管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难点和重点,根据质检总局有关对小作坊状况再统计、再摸底,全面排查,将食品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的文件精神,我局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小作坊底数,已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作坊数量和名单作了进一步清理核实,督促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备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在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配合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大米等十类产品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范围产品目录的批复》(隆府函[20xx]37号),于10月1日至2日两天,由局领导带队组成9介专项检查组分赴全县18个乡镇,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拉网式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按规定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分类,确定了51户作为小作坊监管,对已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具备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使用回收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超出限制销售范围、不违反预包装限制要求等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并明确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对证照齐全,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从业者有意愿提高生产条件的小作坊,我局进行了积极指导,督促其对基本安全卫生条件进行改造,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到要求的与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即证照不齐的)或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者,按规定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或取缔。
(二)实施“挂面”小作坊样板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按照市质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先期选择了对挂面小作坊的规范,与卫生部门加强联系,制定一个行业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和卫生环境规范,打造一个行业的1家样板小作坊,组织质监人员和企业人员参观学习。让大家做到心中有数,质监人员知道到企业应该“怎样查”、“怎样管”、“怎样扶”,企业人员知道“怎样建”。通过样板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并在全县内进行推广,以促进一个行业的规范化。
通过专项整治和进一步深入开展小作坊治理,力争并确保小作坊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目标的完成,建立和完善以质量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加快实现小作坊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五、开展了涉及安全的汽车配件等10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
我县涉及安全的10类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通过市、县两级配合实施,对全县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已全部完成了全县8户10类重点产品的质量档案建立工作。
六、主要工作成效
通过近四个月的专项整治,我县生产加工环节的3个整治目标已基本完成,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为止,全县88户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获得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获证率已达到100%,10 类重点产品建档率已达到100%;51户两证齐全,符合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全部签订了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
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80多人次,执法车辆200余台次,巡查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35户,共巡查xx5次,回访72次,巡查率达97%,回访率100%;帮扶8户企业获得了市场准入资格,劝退1家不符合条件的液态白酒生产企业;帮助准备申证的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强,帮助企业、小作坊建立质量管理、检验等制度750多个,统一规范、制作发放监督牌、食品安全承诺书278个,产品销售、原辅材料厂进货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417本;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6份,发放《特别规定》等宣传资料120xx多份,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继续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全体执法人员仍将继续努力,全力以赴的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食品安全。
文档为doc格式